一、孫中山的設想
筑一座巨型大壩,讓悠悠長江水造福人民。醉早產生這一設想的,是中國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先行者——孫中山。
1919年孫中山在《建國方略之二——實業計劃》一文中,第一次提出了改善三峽航道、開發三峽水能資源的設想:“以閘堰其水,使舟得以溯流以行,而又可資其水力”。繼而,1924年,他又在《民主主義》一文中進一步闡述了開發三峽水能資源的重要性。他說:“像揚子江上游夔峽的水力,更是很大。有人考察由宜昌到萬縣一帶的水力,可以發生3000余萬匹馬力的電力,像這樣大的電力,比現在各國所發生的電力都要大得多……”
然而,歷史的局限性決定了孫中山先生對于三峽工程只能是僅僅停留在設想而已。
早期對三峽工程進行具體研究并初步揭示其可行性,始于20世紀30年代初期。
1932年10月,國民政府建設委員會組織了長江上游水力發電勘測隊,編寫了《揚子江上游水力發電勘測報告》。1933年4月,揚子江水道整理委員會也曾提出了《長江上游水力發電計劃》。
1936年,揚子江水利委員會顧問、奧地利籍工程師布朗德在研究改良三峽航道,開發三峽水能資源問題后認為:當時“社會經濟狀況凋蔽,是項巨大工程,殊難舉辦,即或成功,而是項巨量電力亦不易推銷……”。
二、潘綏、薩凡奇的開發計劃
1944年,中國人民的抗日戰爭正一天一天接近勝利。這時,中國戰時生產局顧問、美國經濟學家潘綏建議在三峽建一座裝機容量1050萬千瓦的水力發電廠,利用廉價水電興辦化肥廠。同年5月,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邀請美國墾務局設計總工程師、大壩專家薩凡奇來中國。他在親自前往三峽地區進行查勘后,寫了《揚子江三峽計劃初步報告》。他建議在宜昌南津關上游約200米處選定壩址,建壩壅高長江水位至200米高程。他還曾作了5個樞紐布置的比較方案。這在當時堪稱首創。隨后,資源委員會組織人員進行了一些勘測設計工作。
1945年,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邀集有關單位,組成了三峽水力發電計劃技術研究委員會,委員會曾討論過三峽計劃,包括航運、灌溉、庫區淹沒、人口遷移、肥料制造和庫區測量等問題。同年8月,三峽勘測隊正式成立。
1946年初,揚子江水利委員會等單位調派力量進行勘測,先后編寫了《長江三峽水庫勘測報告》、《三峽水庫區經濟調查報告》、《宜昌峽的地質報告》等。同年,和美國墾務局簽訂了由該局進行設計的合約,先后派遣了中國工程技術人員50多人前往美國參加三峽工程的設計。
到了1947年,在國民黨政府發動內戰、節節敗退的政治歷史背景下,三峽工程的設計工作終止。
1919年,孫中山先生在《建國方略之二--實業計劃》中提出建設三峽工程的設想。
1932年,國民政府建設委員會派出的一支長江上游水力發電勘測隊在三峽進行了為期約兩個月的勘查和測量,編寫了一份《揚子江上游水力發電測勘報告》,擬定了葛洲壩、黃陵廟兩處低壩方案。這是我國專為開發三峽水力資源進行的第一次勘測和設計工作。
1944年,在當時的中國戰時生產局內任專家的美國人潘綏寫了一份《利用美貸款籌建中國水力發電廠與清償貸款方法》的報告。
1944年,美國墾務局設計總工程師薩凡奇到三峽實地勘查后,提出了《揚子江三峽計劃初步報告》,即著名的"薩凡奇計劃"。
1945年,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成立了三峽水力發電計劃技術研究委員會、全國水力發電工程總處及三峽勘測處。
1946年,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與美國墾務局正式簽訂合約,由該局代為進行三峽大壩的設計;中國派遣技術人員前往美國參加設計工作。有關部門初步進行了壩址及庫區測量、地質調查與鉆探、經濟調查、規劃及設計工作等。
1947年5月,面臨崩潰的國民政府,中止了三峽水力發電計劃的實施,撤回在美的全部技術人員。
1949年,長江流域遭遇大洪水,荊江大堤險象環生。長江中下游特別是荊江河段的防洪問題,從新中國成立伊始就引起了重視。
1950年初,國務院長江水利委員會正式在武漢成立。三年后興建了荊江分洪工程。
1953年,毛澤東主席在聽取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修建水庫規劃的介紹時,希望在三峽修建水庫,以“畢其功于一役”。他指著地圖上的三峽說:“費了那么大的力量修支流水庫,還達不到控制洪水的目的,為什么不在這個總口子上卡起來?”“先修那個三峽大壩怎么樣?!”
1953年10月,長江水利委員會上游局黨組向西南局財委的報告中提出,將來三峽水庫的蓄水高度可能在190米左右,請西南局向沿江城市和有關單位打招呼,不要在190米高程以下設廠或建較重要的工程。西南局財委同意了這個意見。
1954年汛期,長江流域發生了20世紀以來的醉大洪水,江漢平原、洞庭湖區損失慘重。這次大水再次警示:消除中下游嚴重洪水災害的威脅乃是治理長江首要而緊迫的任務。
1954年9月,長江水利委員會主任林一山在《關于治江計劃基本方案的報告》中提出三峽壩址擬選在黃陵廟地區,蓄水位擬選為191·5米。
1955年起,在中共中央、國務院領導下,有關部門和各方面人士通力合作,全面開展長江流域規劃和三峽工程勘測、科研、設計與論證工作。3月,在莫斯科簽訂了技術援助合同,第一批蘇聯專家6月到達武漢。長委所屬4臺鉆機和第七地形測量隊先后進入三峽地區,開展測量工作。
1955年12月,周恩來在北京主持會議,在聽取長委和蘇聯專家兩種截然相反的意見后,肯定了國內專家的意見,正式提出,三峽水利樞紐有著“對上可以調蓄、對下可以補償”的獨特作用,三峽工程是長江流域規劃的主體。
1956年,毛澤東主席在武漢暢游長江后寫下了“更立西江石壁,截斷巫山云雨,高峽出平湖”的著名詩句。
1957年12月3日,周恩來總理為全國電力會議題詞:“為充分利用中國五億四千萬千瓦的水力資源和建設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的遠大目標而奮斗。”
1958年3月,周恩來總理在中共中央成都會議上作了關于長江流域和三峽工程的報告,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三峽水利樞紐和長江流域規劃的意見》,明確提出:“從國家長遠的經濟發展和技術條件兩個方面考慮,三峽水利樞紐是需要修建而且可能修建的,應當采取積極準備、充分可靠的方針進行工作。”當月,周恩來總理登上三斗坪中堡島,與隨行專家共同研究三峽工程壩址優選方案。
1958年3月30日,毛澤東主席視察葛洲壩壩址。
1958年6月,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第一次科研會議在武漢召開,82個相關單位的268人參加,會后向中央報送了《關于三峽水利樞紐科學技術研究會議的報告》。
1958年8月,周恩來總理主持了北戴河的長江三峽會議,更具體地研究了進一步加快三峽設計及準備工作的有關問題,要求1958年底完成三峽初設要點報告。
1959年5月,在武昌對《三峽初設要點報告》進行了為期10天的討論,一致通過選用三斗坪壩址,大壩可按正常蓄水位200米設計。
1960年4月,水電部組織了水電系統的蘇聯專家18人及國內有關單位的專家100余人在三峽查勘,研究選擇壩址。同月,中共中央中南局在廣州召開經濟協作會,討論了在“二五”期間投資4億元、準備1961年三峽工程開工的問題。由于暫時經濟困難和國際形勢影響,三峽建設步伐得到調整。8月蘇聯政府撤回了有關專家。
1970年,中央決定先建作為三峽總體工程一部分的葛洲壩工程,一方面解決華中用電供應問題,一方面為三峽工程作準備。12月26日,毛澤東主席作了親筆批示:“贊成興建此壩。”
1970年12月30日,葛洲壩工程開工。
1979年,水利部向國務院報告關于三峽水利樞紐的建議,建議中央盡早決策。
1980年7月,鄧小平副總理從重慶乘船視察了三峽壩址、葛州壩工地和荊江大堤,聽取了三峽工程的匯報。
1981年1月4日,葛洲壩工程大江截流勝利合龍。
1981年12月,葛洲壩水利樞紐二江電站一二號機組通過國家驗收正式投產。
1982年11月,鄧小平副總理在聽取興建三峽工程的匯報時果斷表態:“看準了就下決心,不要動搖!”
1984年4月,國務院原則批準由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組織編制的《三峽水利樞紐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確定三峽工程實施蓄水位為150米的低壩方案。
1984年底,重慶市對三峽工程實施低壩方案提出異議,認為這一方案的回水末端僅止于涪陵、忠縣間180公里的河段內,重慶以下較長一段川江航道得不到改善,萬噸級船隊仍然不能直抵重慶。
1986年3月,鄧小平接見美國《中報》董事長傅朝樞時表示:對興建三峽工程這樣關系千秋萬代的大事,中國政府一定會周密考慮,有了一個好處醉大、壞處醉小的方案時,才會決定開工,是決不會草率從事的。
1986年6月,中央和國務院決定進一步擴大論證,責成水利部重新提出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以錢正英為組長的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成立了14個專家組,進行了長達兩年八個月的論證。
1989年,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重新編制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可行性研究報告》,認為建比不建好,早建比晚建有利。報告推薦的建設方案是:“一級開發,一次建成,分期蓄水,連續移民”,三峽工程的實施方案確定壩高為185米,蓄水位為175米。
1989年7月,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來到湖北宜昌,考察了三斗坪壩址。
1989年底,葛洲壩工程全面竣工,通過國家驗收。
1990年7月,以鄒家華為主任的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成立;至1991年8月,委員會通過了可行性研究報告,報請國務院審批,并提請第七屆全國人大審議。
1991年9月,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視察三峽大壩壩址。
199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視察三峽大壩壩址。
1992年4月3日,全國人大七屆五次會議以1767票贊同、177票反對、664票棄權、25人未按表決器近三分之一的人反對或者棄權的結果,通過了《長江三峽工程決議案》,標志著建設三峽工程已獲得法律上的許可。
1993年1月3日,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成立,它是三峽工程的醉高決策機構。
1993年8月19日,國務院頒布《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
1993年9月27日,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成立,它是三峽工程的業主單位。
1994年3月18日,葛洲壩水電站劃歸三峽總公司,其利潤成為三峽建設資金。
1994年12月14日,三峽工程正式開工。
筑一座巨型大壩,讓悠悠長江水造福人民。醉早產生這一設想的,是中國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先行者——孫中山。
1919年孫中山在《建國方略之二——實業計劃》一文中,第一次提出了改善三峽航道、開發三峽水能資源的設想:“以閘堰其水,使舟得以溯流以行,而又可資其水力”。繼而,1924年,他又在《民主主義》一文中進一步闡述了開發三峽水能資源的重要性。他說:“像揚子江上游夔峽的水力,更是很大。有人考察由宜昌到萬縣一帶的水力,可以發生3000余萬匹馬力的電力,像這樣大的電力,比現在各國所發生的電力都要大得多……”
然而,歷史的局限性決定了孫中山先生對于三峽工程只能是僅僅停留在設想而已。
早期對三峽工程進行具體研究并初步揭示其可行性,始于20世紀30年代初期。
1932年10月,國民政府建設委員會組織了長江上游水力發電勘測隊,編寫了《揚子江上游水力發電勘測報告》。1933年4月,揚子江水道整理委員會也曾提出了《長江上游水力發電計劃》。
1936年,揚子江水利委員會顧問、奧地利籍工程師布朗德在研究改良三峽航道,開發三峽水能資源問題后認為:當時“社會經濟狀況凋蔽,是項巨大工程,殊難舉辦,即或成功,而是項巨量電力亦不易推銷……”。
二、潘綏、薩凡奇的開發計劃
1944年,中國人民的抗日戰爭正一天一天接近勝利。這時,中國戰時生產局顧問、美國經濟學家潘綏建議在三峽建一座裝機容量1050萬千瓦的水力發電廠,利用廉價水電興辦化肥廠。同年5月,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邀請美國墾務局設計總工程師、大壩專家薩凡奇來中國。他在親自前往三峽地區進行查勘后,寫了《揚子江三峽計劃初步報告》。他建議在宜昌南津關上游約200米處選定壩址,建壩壅高長江水位至200米高程。他還曾作了5個樞紐布置的比較方案。這在當時堪稱首創。隨后,資源委員會組織人員進行了一些勘測設計工作。
1945年,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邀集有關單位,組成了三峽水力發電計劃技術研究委員會,委員會曾討論過三峽計劃,包括航運、灌溉、庫區淹沒、人口遷移、肥料制造和庫區測量等問題。同年8月,三峽勘測隊正式成立。
1946年初,揚子江水利委員會等單位調派力量進行勘測,先后編寫了《長江三峽水庫勘測報告》、《三峽水庫區經濟調查報告》、《宜昌峽的地質報告》等。同年,和美國墾務局簽訂了由該局進行設計的合約,先后派遣了中國工程技術人員50多人前往美國參加三峽工程的設計。
到了1947年,在國民黨政府發動內戰、節節敗退的政治歷史背景下,三峽工程的設計工作終止。
1919年,孫中山先生在《建國方略之二--實業計劃》中提出建設三峽工程的設想。
1932年,國民政府建設委員會派出的一支長江上游水力發電勘測隊在三峽進行了為期約兩個月的勘查和測量,編寫了一份《揚子江上游水力發電測勘報告》,擬定了葛洲壩、黃陵廟兩處低壩方案。這是我國專為開發三峽水力資源進行的第一次勘測和設計工作。
1944年,在當時的中國戰時生產局內任專家的美國人潘綏寫了一份《利用美貸款籌建中國水力發電廠與清償貸款方法》的報告。
1944年,美國墾務局設計總工程師薩凡奇到三峽實地勘查后,提出了《揚子江三峽計劃初步報告》,即著名的"薩凡奇計劃"。
1945年,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成立了三峽水力發電計劃技術研究委員會、全國水力發電工程總處及三峽勘測處。
1946年,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與美國墾務局正式簽訂合約,由該局代為進行三峽大壩的設計;中國派遣技術人員前往美國參加設計工作。有關部門初步進行了壩址及庫區測量、地質調查與鉆探、經濟調查、規劃及設計工作等。
1947年5月,面臨崩潰的國民政府,中止了三峽水力發電計劃的實施,撤回在美的全部技術人員。
1949年,長江流域遭遇大洪水,荊江大堤險象環生。長江中下游特別是荊江河段的防洪問題,從新中國成立伊始就引起了重視。
1950年初,國務院長江水利委員會正式在武漢成立。三年后興建了荊江分洪工程。
1953年,毛澤東主席在聽取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修建水庫規劃的介紹時,希望在三峽修建水庫,以“畢其功于一役”。他指著地圖上的三峽說:“費了那么大的力量修支流水庫,還達不到控制洪水的目的,為什么不在這個總口子上卡起來?”“先修那個三峽大壩怎么樣?!”
1953年10月,長江水利委員會上游局黨組向西南局財委的報告中提出,將來三峽水庫的蓄水高度可能在190米左右,請西南局向沿江城市和有關單位打招呼,不要在190米高程以下設廠或建較重要的工程。西南局財委同意了這個意見。
1954年汛期,長江流域發生了20世紀以來的醉大洪水,江漢平原、洞庭湖區損失慘重。這次大水再次警示:消除中下游嚴重洪水災害的威脅乃是治理長江首要而緊迫的任務。
1954年9月,長江水利委員會主任林一山在《關于治江計劃基本方案的報告》中提出三峽壩址擬選在黃陵廟地區,蓄水位擬選為191·5米。
1955年起,在中共中央、國務院領導下,有關部門和各方面人士通力合作,全面開展長江流域規劃和三峽工程勘測、科研、設計與論證工作。3月,在莫斯科簽訂了技術援助合同,第一批蘇聯專家6月到達武漢。長委所屬4臺鉆機和第七地形測量隊先后進入三峽地區,開展測量工作。
1955年12月,周恩來在北京主持會議,在聽取長委和蘇聯專家兩種截然相反的意見后,肯定了國內專家的意見,正式提出,三峽水利樞紐有著“對上可以調蓄、對下可以補償”的獨特作用,三峽工程是長江流域規劃的主體。
1956年,毛澤東主席在武漢暢游長江后寫下了“更立西江石壁,截斷巫山云雨,高峽出平湖”的著名詩句。
1957年12月3日,周恩來總理為全國電力會議題詞:“為充分利用中國五億四千萬千瓦的水力資源和建設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的遠大目標而奮斗。”
1958年3月,周恩來總理在中共中央成都會議上作了關于長江流域和三峽工程的報告,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三峽水利樞紐和長江流域規劃的意見》,明確提出:“從國家長遠的經濟發展和技術條件兩個方面考慮,三峽水利樞紐是需要修建而且可能修建的,應當采取積極準備、充分可靠的方針進行工作。”當月,周恩來總理登上三斗坪中堡島,與隨行專家共同研究三峽工程壩址優選方案。
1958年3月30日,毛澤東主席視察葛洲壩壩址。
1958年6月,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第一次科研會議在武漢召開,82個相關單位的268人參加,會后向中央報送了《關于三峽水利樞紐科學技術研究會議的報告》。
1958年8月,周恩來總理主持了北戴河的長江三峽會議,更具體地研究了進一步加快三峽設計及準備工作的有關問題,要求1958年底完成三峽初設要點報告。
1959年5月,在武昌對《三峽初設要點報告》進行了為期10天的討論,一致通過選用三斗坪壩址,大壩可按正常蓄水位200米設計。
1960年4月,水電部組織了水電系統的蘇聯專家18人及國內有關單位的專家100余人在三峽查勘,研究選擇壩址。同月,中共中央中南局在廣州召開經濟協作會,討論了在“二五”期間投資4億元、準備1961年三峽工程開工的問題。由于暫時經濟困難和國際形勢影響,三峽建設步伐得到調整。8月蘇聯政府撤回了有關專家。
1970年,中央決定先建作為三峽總體工程一部分的葛洲壩工程,一方面解決華中用電供應問題,一方面為三峽工程作準備。12月26日,毛澤東主席作了親筆批示:“贊成興建此壩。”
1970年12月30日,葛洲壩工程開工。
1979年,水利部向國務院報告關于三峽水利樞紐的建議,建議中央盡早決策。
1980年7月,鄧小平副總理從重慶乘船視察了三峽壩址、葛州壩工地和荊江大堤,聽取了三峽工程的匯報。
1981年1月4日,葛洲壩工程大江截流勝利合龍。
1981年12月,葛洲壩水利樞紐二江電站一二號機組通過國家驗收正式投產。
1982年11月,鄧小平副總理在聽取興建三峽工程的匯報時果斷表態:“看準了就下決心,不要動搖!”
1984年4月,國務院原則批準由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組織編制的《三峽水利樞紐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確定三峽工程實施蓄水位為150米的低壩方案。
1984年底,重慶市對三峽工程實施低壩方案提出異議,認為這一方案的回水末端僅止于涪陵、忠縣間180公里的河段內,重慶以下較長一段川江航道得不到改善,萬噸級船隊仍然不能直抵重慶。
1986年3月,鄧小平接見美國《中報》董事長傅朝樞時表示:對興建三峽工程這樣關系千秋萬代的大事,中國政府一定會周密考慮,有了一個好處醉大、壞處醉小的方案時,才會決定開工,是決不會草率從事的。
1986年6月,中央和國務院決定進一步擴大論證,責成水利部重新提出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以錢正英為組長的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成立了14個專家組,進行了長達兩年八個月的論證。
1989年,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重新編制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可行性研究報告》,認為建比不建好,早建比晚建有利。報告推薦的建設方案是:“一級開發,一次建成,分期蓄水,連續移民”,三峽工程的實施方案確定壩高為185米,蓄水位為175米。
1989年7月,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來到湖北宜昌,考察了三斗坪壩址。
1989年底,葛洲壩工程全面竣工,通過國家驗收。
1990年7月,以鄒家華為主任的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成立;至1991年8月,委員會通過了可行性研究報告,報請國務院審批,并提請第七屆全國人大審議。
1991年9月,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視察三峽大壩壩址。
199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視察三峽大壩壩址。
1992年4月3日,全國人大七屆五次會議以1767票贊同、177票反對、664票棄權、25人未按表決器近三分之一的人反對或者棄權的結果,通過了《長江三峽工程決議案》,標志著建設三峽工程已獲得法律上的許可。
1993年1月3日,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成立,它是三峽工程的醉高決策機構。
1993年8月19日,國務院頒布《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
1993年9月27日,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成立,它是三峽工程的業主單位。
1994年3月18日,葛洲壩水電站劃歸三峽總公司,其利潤成為三峽建設資金。
1994年12月14日,三峽工程正式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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