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統保示范產品的旅行社逐年增加。2010年度有10923家,占全國旅行社總數的55%;2011年度有13822家,占比64%。截至2012年2月底投保旅行社已達12455家,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加近3000家。預計2012年參加全國統保示范項目的旅行社數量將再創新高。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國家旅游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金融支持旅游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進一步完善旅行社責任保險產品,推廣責任險全國統保示范項目。鼓勵旅游企業通過購買相關保險產品化解經營風險”。
由此說明,推廣旅行社責任保險統保示范產品,共建旅游安全管理平臺,適應了我國旅游業快速發展需要,既得到了全國大多數旅行社積極響應,也得到了國家旅游、金融管理部門的肯定。
在兩年多時間里能取得如此成績,主要得益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兼顧旅游業、保險業利益
推廣旅行社責任保險統保示范產品,首先是通過兼顧旅游業、保險業利益的經紀人來設計適應旅游業快速發展需求的保險產品,如保障發生意外事故后旅行社承擔的違約責任、提供全額醫療費保障、為導游領隊提供意外傷害保障,只要旅行社在自由行和高風險項目中有法律責任,則統保示范項目給予賠償等等。其次是建立全國統保的大平臺,為進一步擴大保障范圍和優惠價格創造了條件。從這一點來講,統保示范產品代表了旅行社利益,并運用大數法則,吸引全國旅行社共同參與,共同維護,共同完善,共同受益。
二、確立旅游安全管理的一系列機制為了解決“理賠難”問題,統保示范產品確立了一系列機制,包括建立了對游客人傷事故調解處理機制、公共保額分享機制(解決單個旅行社購買的保險額度不夠的問題)、設立統保專項保證金對重大事故墊付和預付的制度、交通事故并案處理機制、專門聘請保險經紀人為旅行社提供保險索賠服務等,從而使旅行社能夠更專心地為游客提供直接服務。
其中對游客人傷事故調解處理機制,是建立兩級調解處理中心,擔當游客與旅行社、旅行社和保險公司的索賠和理賠橋梁,運用調解機制,化解旅游活動中的保險賠償糾紛,為旅行社、為游客、為保險公司利益服務。
三、開辟旅游安全事先管理的路徑由于保險是事后賠償損失,但對旅游者和旅行社而言,醉好不出險,平安完成愉悅之旅。2010—2011年度,旅行社責任險統保示范項目共接到報案1萬3千起,其中人傷案件占66.9%;非人傷案件占32.9%。面對如此多的案件,全國調處中心及分支機構積極與保險公司、旅行社合作,盡快調解處理結案。同時,他們將案件積極反饋,使各級旅游局可用全國各地旅游風險的數據、類型、地區分布、事故原因、損失金額等一系列風險管理信息,提出有效地預防措施,開辟旅游安全事先管理的路徑。
綜上所述,推廣旅行社責任保險統保示范產品,共同打造旅游安全管理平臺,既維護了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又增強了旅游者的安全信心,從而提高了我國旅游安全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