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們將加強宣傳引導,建立旅游消費警示制度,并盡快建設旅游集散中心,發揮市場調節的作用。”新快報關于“廣州一日游亂象”報道(見昨日本報A08/A09版)出街后引起各方重視,昨日下午,廣州市旅游局通過書面形式回應,表示將加緊建立旅游消費警示制度及旅游集散中心,規范完善廣州市旅游市場發展。
廣州市旅游局表示,自今年3月以來,該局曾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大型專線聯合查處行動23次,開展執法日常檢查103次,共檢查各種經營單位335家,收繳虛假旅游宣傳單二十余萬份,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違法旅游服務廣告的亂象。不過,由于非法黑旅行社大部分沒有固定門店,且詐騙手段隱蔽多變,為管理部門的管理和打擊帶來了極大困難。
“接下來旅游局將牽頭與多部門合作,成立聯合旅游市場執法隊伍,變專項行動為常態聯合執法,切實改變旅游部門職能有限、手段單一、監管力度薄弱的現狀。”廣州市旅游局相關負責人稱,目前旅游部門職能有限,手段單一,為更好的打擊黑旅行社,未來將成立專門的執法隊伍,以改變旅游部門監督力度薄弱的現狀。
市旅游局近期將加緊建立旅游消費警示制度,在賓館(酒店)、景區(點)宣傳和發放《旅游消費警示》,并定期在相關媒體發布旅游溫馨提示,提醒游客理性辨別虛假旅游宣傳單和非法旅行社,引導游客理性消費。并將指導旅行社開展專營廣州一日游業務,整合客源,探索出一套既保證旅行社盈利空間,又保證旅游質量的廣州一日游產品。
此外,市旅游局也將盡快推進建設此前業界呼聲極高的旅游集散中心,通過發揮市場調節作用來規范旅游市場。“通過政府規劃建設,鼓勵并組織良好服務的企業入駐,使外地游客在廣州可以及時找到服務品牌和服務質量好的企業,接受高質量的旅游服務。旅游管理部門也將與行業協會廣泛合作,加強監管,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提倡市場公平競爭,規范市場行為,推進企業建立誠信體系,鼓勵企業通過標準化建設,提升服務質量。”市旅游局負責人表示。
參團提醒
交費記得拿發票留底
1廣大游客在旅行社的經營現場參團報名時應看清該旅行社是否有《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如在旅行社的營業網點參團報名,應查看旅行社營業網點的備案登記證,了解是否由報名的旅行社直接組團或代理其他旅行社的旅游產品,對線路(如臺灣游)是否有經營權,千萬不要采用電話或接受上門服務的方式報名。
2報名時一定要了解清楚團費價格的構成。旅游團費構成一般包括交通費、餐飲、住宿、游覽大門票等,如旅行社故意將幾項費用拆分為所謂的“直觀價”,消費者就要注意團費價格外是否還有其他隱性收費陷阱。
3消費者交費時需向旅行社索取旅游發票、雙方共同確認的《旅游行程表》和《旅游合同》,注意保管并留存,需留意旅行社是否有放大其權利,縮減游客利益的條款。
4在旅游途中若遇到旅行社或導游強行增加自費項目或購物時,消費者可向旅行社表示反對意見或向當地旅游管理部門投訴,或提取保留證據返回后向組團旅行社管轄地的旅游管理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