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26歲,要多交400元;超過55歲,要多交300元;戶口不是本市的,也要額外多交款……隨著國慶黃金周的日益臨近,不少旅行社紛紛推出自己吸金“絕招”,讓出游市民特別“受傷”。
昨天,家住鞍山西道的李先生介紹,國慶黃金周期間全家5口人想到云南某景區旅游,先后來到多個旅行社報名,但都被要求額外加錢。兒子18歲,要加錢500元,原因是不滿26歲,沒有單獨購物能力;父母親都超65歲,要加錢1000元,因為超過了55歲,途中擔心身體出現問題。李先生說,兒子有幾千元的私房錢,購物應該沒問題;父母常年堅持鍛煉,身體無礙,但旅行社都不聽就要加錢,否則不給報名。記者隨后詢問一家旅行社,有關人員介紹,這些收費都不是他們要的,而是外地一些地接社要求的,如果不這樣做,當地旅行社不接待,他們也是被逼無礙。
外地一家旅行社有關人員介紹,國慶期間機票沒有折扣,從天津到云南往返機票價格每人就要3000元左右,加上其他旅游費用總計至少在5000元以上,但即使國慶期間天津到云南6日雙飛報價提高到3200元左右,如果沒有購物提成,當地旅游公司仍有可能賠本。為此,他們規定正常年齡的群體26歲至55歲的人有消費能力在當地能購買一些土特產、玉器等等,來貼補當地旅行社的費用,所以,目前大多數旅行社都對小于26歲大于55歲的游客增收“購物損失費”。除了年齡外,一些戶口不在本市的外地居民報名也遭遇多收費現象。兩位戶口原籍陜西、山西的本市某高校研究生告訴記者,因為他們入學時沒有轉移戶口,國慶黃金周報名云南旅游遭遇旅行社刁難:山西同學要多交400元;另外一位戶口在陜西的學生則要求多交700元。旅行社給出的原因是地區差異,這些地區的游客購物能力差。
據業內人士介紹,國慶黃金周有相當一部分旅行社會多收這樣的額外費用,但這是不符合國家規定的。2011年,國家旅游局就正式頒布了相關規定:旅游經營者不該因游客不購物或者不具備購物能力而多收費用;如果收了,旅游者可以要求其返還。(記者陳忠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