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月開始實施的新版《北京市河湖保護條例》規定,在未設“禁止”標志的水域,市民可以開展垂釣、游泳、滑冰等活動。記者昨天從市水務局了解到,本市正在劃定允許垂釣和游泳的區域,預計護城河、昆玉河等水域都將開放垂釣區,而公園內仍將禁止垂釣和游泳。
現行《北京市城市河湖保護管理條例》是1999年頒布的,目前已經難以滿足對全市河湖的統一保護管理,以及市民近水、親水的需求。新版《北京市河湖保護條例》對市民關注的游泳、垂釣,以及涉河工程、建筑等多處內容做出修訂。
河湖保護條例規定,“本市水政及環保部門將依法劃定并公布禁止游泳、滑冰等水上活動的水域,并設置警示標志”。目前,水務及環保部門正在根據河湖的具體情況劃定開放區域,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公園內仍將禁止游泳、垂釣,可能對人體造成傷害的地區,以及使用再生水的河湖將禁止游泳。而大部分河湖,包括護城河、昆玉河等都有望開設垂釣區,在使用再生水的河湖將設置“不宜食用”的警示標志。 (記者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