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池
近日,“昆明擬對滇池游客征收每人每天10元生態保護費”的消息引發網民關注,不少網民認為讓游客為滇池治理污染埋單“太離譜”。“中國網事”記者采訪獲悉,上述收費計劃目前正在報請有關方面審核通過。
爭議
調查
昆明擬對滇池游客收10元生態保護費
近日,眾多網站和微博曝出:昆明市擬對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圍的五華、盤龍、官渡、呈貢、晉寧等6個縣區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開征滇池生態資源保護費。
對此,網民“和大ninilu”說:“一些旅游景點因為游客的增多,影響了當地的生態平衡和生活環境,收取一定的保護費可以理解。但向旅客收費來補償,這也太離譜了。”
網民“肖建民”評論說:“不關停環繞滇池的高污染企業,反而向旅客征費,難道旅客用犀利的眼神污染滇池嗎?”
有網民算了一筆賬:“來自昆明旅游局的數據顯示,昆明2011年接待海內外游客首超4000萬人次,按每人次在昆明停留三天計算,4000萬乘以10元再乘以3天=12億!真是生財有道啊。”
還有網友認為,我國很多江河湖泊都面臨污染治理資金短缺,當地政府如果以生態保護的名義向旅客收費,這其實是地方政府把環保責任轉嫁給游客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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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征“生態保護費”確已進入立法程序
據報道,在云南省政府關于《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草案)》的說明中顯示,目前滇池綜合治理資金缺口達到了80%。
昆明市有關部門表示,對滇池旅客征收生態保護費的想法是借鑒云南大理、玉溪等地收取湖泊治理資源保護費、籌措環境治理資金的做法,已提請省人大盡快頒布《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在該上位法支撐的前提和基礎上,支持昆明市開征滇池生態資源保護費。
云南省政府法制辦負責人表示,通過立法開征此費,有利于增強全民保護滇池意識,以醉小的環境成本獲得醉大的經濟效益,建立穩定長效投入機制。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有關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該條例(草案)不涉及具體征收對象和收費標準,條例正式頒布實施后,昆明市才會按照規定程序制定征收方案,并上報云南省財政廳、發改委等部門審批。”
反思
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該不該讓游客埋單?
云南民族村景點附近的一家旅社老板告訴記者,如果真要開征滇池“生態保護費”,那他們只能轉嫁到游客身上。“畢竟我這也不是什么大酒店,本來就沒多少利潤,如果真要10元一人一天,也只能算到房費里了。”
正在昆明旅游的游客肖女士到滇池周邊轉了轉,聽說昆明可能對游客征收“生態保護費”,覺得不可思議,她說:“不能本地人污染了讓我們外地游客來埋單,如果那樣我不會再來了。”
云南玉溪對撫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區范圍內的生產企業、酒店、餐館經營戶征收資源保護費。其中,對撫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區內經營景區景點的單位,按其售票接待游客的人數,每人次收取5元。但昆明欲借鑒玉溪撫仙湖收取資源保護費的做法卻受到質疑。昆明理工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侯明明說,撫仙湖水是二類水質,滇池水卻是劣五類,游客對這樣的污水支付生態保護費,似乎于情于理不通。
有專家認為,將收費對象鎖定為酒店、旅社的入住者,這種“一刀切”的做法也不科學。“凡是入住就收費,這樣收費倒是省事了,但入住者除了游客,還有因公出差的、商務旅行者,向他們收取生態資源保護費顯然不公平。”侯明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