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高鐵旅游協調工作專班。按照市政府6月26日高鐵應對工作動員會議要求,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宜昌車務段等相關單位聯合成立宜昌市高鐵旅游協調工作專班,由市旅游局牽頭負責日常工作,統籌協調,應對高鐵旅游工作,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市旅游局監管科。
二是建立旅游業務基礎臺賬。各旅游企業要結合自身業務工作特點,建立完善旅游業務操作臺賬,加強審核,確保旅游高峰時期計劃調度零失誤。各旅行社要做好旅游團隊行程計劃、導游安排、車船預訂、住房預訂、餐廳預訂等涉及“吃、住、行、游”重點要素環節的落實確認;各飯店要做好團隊預訂、網絡預訂、散客預訂的計劃調度安排;各旅游景區要做好游客人數預訂和統計工作,及時調整游線安排和停車場調度安排;各旅游客運公司要做好旅游客運車輛的計劃調度安排。
三是實行日報告制度。7月1日——8月31日高峰時期,宜昌市城區旅行社、飯店(包括客房數50間以上的非星級飯店)、3A以上景區、旅游客運公司實行日報告制度。旅游團隊運行情況必須提前三天向工作專班辦公室報送有關信息。工作專班辦公室將根據預報信息進行統籌研判,及時進行協調和預警。
四是建立聯絡員制度。城區各旅行社、飯店(包括客房數50間以上的非星級飯店)、3A以上景區、旅游客運公司應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實行總經理負責制,指派專職聯絡員,負責與市工作專班辦公室的聯絡銜接、信息上報、信息溝通等工作。
五是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各旅游企業要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在現有應急預案的基礎上,迅速制定應對高鐵旅游的專門預案。針對應急預案的各個流程環節開展檢查,進一步明確崗位、明確專人、明確責任、細化措施、嚴格要求,保證應急預案科學合理、切實可控、高效可行。
六是開通咨詢、投訴電話。暢通應對高鐵旅游應急處置溝通渠道,設立咨詢服務電話0717-6253356、投訴電話0717-6253315。電話由專人負責值班,確保24小時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