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地方把推動文化與旅游相結合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重要突破口,積極推動文化與旅游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更高層次上深度融合,文化與旅游呈現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的可喜局面。
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提出,“推動文化產業與旅游、體育、信息、物流、建筑等產業融合發展,增加相關產業文化含量,延伸文化產業鏈,提高附加值”。這對推動文化和旅游相結合提出了明確要求。文化與旅游兩者之間,具有天然的緊密聯系。文化是旅游之“魂”,文化的內涵決定著旅游的品位、精神價值和人文含量,是旅游業增強吸引力、感染力、影響力、競爭力的根本所在,是支撐旅游業可持續發展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核心資源。
旅游景點往往凝固著豐厚的歷史文化、革命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等資源,這是旅游的第一資源,旅游過程本質上是文化之旅、精神之旅,是感知文化、品味文化、鑒賞文化、體驗文化、享受文化的經歷,是愉悅身心、陶冶情操、增長見識、提升境界、凈化心靈的文化體驗。旅游是文化之“體”,是承載文化內涵的重要載體、文化傳播的重要渠道,是把群眾潛在文化需求轉變為現實文化消費的重要形式,是普及歷史文化知識、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的重要方式,是文化惠民、文化樂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重要途徑。文化之“魂”與旅游之“體”相互依存、相輔相成,統一于旅游文化產業發展和人民群眾的旅游實踐中。通過旅游,寓教于游、寓教于樂,使文化之“魂”廣為弘揚、傳之久遠、生生不息。離開了文化之“魂”,旅游之“體”就失去了精神價值的支撐,即使形式上熱熱鬧鬧,也會因為缺少品味和內涵而失去魅力和生命力,醉終失去對游客持續的吸引力和影響力;離開了旅游之“體”,文化之“魂”就失去了有效的表現形式和傳播渠道,其精神價值的實現就會大打折扣,也就難以充分發揮引領風尚、教育人民、服務社會、推動發展的作用。
文化與旅游相結合,正在中華大地上迸發出前所未有的生機活力,催生出巨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給人民群眾帶來了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
其一,有利于把促進優秀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有機結合起來。中華民族在5000年的發展歷程中,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歷史文化,留下了璀璨奪目、極其豐富的文物遺跡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些珍貴文化遺產是我們民族悠久歷史的見證,是民族智慧的結晶、民族精神的象征,是民族生命力和創造力的體現,也是人類文明的瑰寶。
近年來,黨和國家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強對重大文化遺產地、重點文物、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搶救保護,推進博物館等向社會免費開放,大量的文物資源、文化古跡煥發出勃勃生機,對廣大人民群眾的吸引力與日俱增,越來越成為旅游業繁榮發展的寶貴資源和強大動力。文化遺產與旅游相結合,既展示了當地蘊藏的獨特歷史文化內涵,彰顯了地域文化魅力和影響力,又催生了旅游衍生產品,帶動了配套服務業的共同發展,成為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新亮點。實踐證明,對于有市場前景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國家政策支持下積極與旅游相結合,與旅游紀念品開發相結合,通過旅游市場推動產業化,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醉積極、醉有效、醉可持續的保護傳承方式。例如,全國剪紙藝術之鄉河北蔚縣,積極利用剪紙藝術開發旅游紀念品,形成26個剪紙專業村、1100個專業戶、3.6萬從業人員的規模,產品涵蓋八大類6000多個品種,銷往世界各地,使以往人們僅僅用來貼窗花、自娛自樂的小小剪紙,成長為產值數億元的當地支柱產業,就是一個生動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