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旅行社首開“先旅游后付款”模式,兩項以上承諾不達標可拒付款。但此舉業內人士卻不看好。
從本周末開始,上海一旅行社將在無錫兩日游線路上試水先旅游、后付款模式:即游客與旅行社簽訂合約時無需付款,行程結束后滿意了再付款。對于這一做法可能存在有游客故意“賴賬”的道德風險,旅行社方面表示,旅行社對產品質量有嚴格的控制,參團游客數量也限定在20人左右,并做好了出現壞賬的打算。
根據旅行社的規定,一旦行程中出現旅行社的用車、餐飲質量等不達標等情況,將提前向游客作出一定金額的賠償;兩項以上承諾不達標,游客可拒付旅游款。在行程結束后3天內,游客在對產品滿意的情況下可到報名的旅行社門店付款。
如果有游客“雞蛋里挑骨頭”拒絕付款怎么辦?大通之旅產品運營中心總監丁愔說,此次試推行程的游客量限定為20人,一些已知道消息的老客戶甚至要求像以前一樣先付費再游覽,因此旅行社并不太擔心道德風險問題。
然而,其他旅行社對于“先旅游后付款”這種旅游產品的推行并不十分看好。上海中旅國際旅行社市場部的黃經理說,如果沒有第三方擔保,也沒有法定的標準的話,要廣泛地推廣先消費后付款是蠻難的。他還告訴記者,消費者和旅行社方面相互不信任是這類產品推廣過程中的一個重大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