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宜昌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局接到一位四川游客的電話舉報,稱在城區四O三附近某飯店進餐時,結算價格與菜譜價格不相符。物價部門快速出擊,飯店負責人當即主動清退了多收價款。
據了解,該飯店的菜譜明碼標價小碗排骨12元,結算價格為28元;小碗粉排標價為12元,結算價格為28元;排骨藕湯標價為22元,結算價格為68元。兩桌飯菜共多收游客156元錢。經物價部門工作人員調查核實,該飯店菜譜只有小碗標價,沒有大碗標價,屬價格違規行為。飯店負責人知錯即改,當即主動清退多收價款,市物價局及時將156元錢退還給了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