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旅游景區之所以會發生糾紛,從表面看是對旅游資源歸屬問題和發展空間的爭奪,但實質卻在于利益之爭,核心利益在于社區居民利益。對于此類問題,在高度重視、理清原因、綜合應對的同時,重視發展、依靠發展才是解決跨界旅游糾紛的根本
近期,一些媒體對地跨河南、山西兩省的云臺山“鬧劇秀”進行了廣泛報道,對此,社會各界呼吁妥善處置跨行政區域的旅游發展糾紛問題。實際上,由于行政區劃分割導致的旅游發展糾紛,屬于旅游發展實踐中經常碰到的現實問題。由此導致的旅游資源保護利用不完整或重復開發,小則給許多地區旅游的可持續發展帶來制約,大則引發社會群體事件、危及社區公共安全乃至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是典型的旅游發展中的公共管理難題。筆者認為,對于此類問題在高度重視、理清原因、綜合應對的同時,重視發展、依靠發展才是解決跨界旅游糾紛的根本。
深入分析不難發現,跨界旅游景區之所以會發生糾紛,從表面看是對旅游資源歸屬問題和發展空間的爭奪,但實質卻在于利益之爭,核心利益在于社區居民利益。跨界區域內的旅游先發地區率先開發旅游資源得到先發利益,其他后發地區在覺醒后面對明顯的對照,難免有階段性的心態失衡,如果旅游資源本身又存在諸多不確定的行政跨界,產生糾紛就在所難免。晉豫兩省之所以會因為云臺山旅游發生糾紛,就是因為云臺山景區的河南部分經過逐步積累,已成為一個具有相當知名度的旅游勝地,具備了一定的品牌價值,使當地經濟得到長足發展,附近居民從旅游發展中獲得實惠。而相比之下,山西部分的旅游發展卻不盡如人意,綜合效益尚未得到體現。兩相對比,相同的資源,迥然不同的經濟、社會效益,其結果必然是“糾紛”不斷。
在利益之爭中,社區群眾利益能否得到體現和保護又首當其沖。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重視和保護社區利益,不僅是我國旅游發展中需要特別關注的問題,也是國際上倡導的旅游可持續發展所遵循的普適原則。晉豫兩地圍繞云臺山的地界之爭所發生的一些小糾紛,直接參與者是期盼著從云臺山旅游發展獲益的山西地界的村民。群眾利益無小事,社區利益保護是旅游發展的核心利益,為此,當地政府應以此為契機,增強緊迫感和動力,關注當地村民期盼發展旅游、共同致富的迫切心情,以發展旅游解決旅游糾紛,逐步使當地居民從旅游發展中獲得實實在在的利益。這是區域旅游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也是從根本上解決跨界旅游糾紛的基礎性工作。
回過頭來,還需科學看待和分析旅游發展的跨界問題。旅游資源作為完整的地理單元,是由地球自身的演化機制自然形成的邊界,而行政區劃則是由人類人為劃定和改變的界線,這兩種界線經常不重合,由此造成了各類空間尺度的旅游資源被各類級別的行政區劃分割的局面,大到跨國(省、市)界,小到跨縣(鄉、村)界,因此,旅游資源保護和利用中的行政區域問題是一個普遍現象。對此,我們需要科學認識、尊重規律、理性對待,試圖回避或者將類似的問題簡單化處理,都不利于這類問題的解決,這是認識和解決旅游發展跨界問題的科學前提。
緩解和醉終解決跨界旅游發展,各利益相關方(不管是涉及幾個方面)都要立足當前、面向未來,在一個醉基本的認識上達成共識,把合作共贏、共同發展作為基本取向,而不是鼠目寸光、相互詆毀、互相拆臺。
在跨界旅游發展中,后發地區應“知恥而后勇”,認真學習借鑒先發地區的經驗,按照統一規劃、錯位發展的思路,努力改變自身“抱著金飯碗要飯吃”的尷尬局面,盡快走上通過旅游發展脫貧致富的道路,用發展來縮小與先發地區的差距,而不能被“干擾滋事”的心態所左右,或通過對現實的利益“分羹” 的過激行為來解決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