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歷史悠久,源遠流長。據在問安鎮關廟山發掘的 新石器時代遺址和境內出土的文物證明,早在6000年前,枝江地域上已有原始的農業、牧業生產,并形成了原 始的社會部落。周稱丹陽,屬楚。春秋前期乃楚都所在地,后為羅國。戰國時仍名丹陽。秦,因長江至此分枝而得名枝江,屬南郡。漢置縣,縣治沮中,枝江縣為南郡十八縣之一。三國時,吳析枝江為兩縣,在枝江境內北部置旌陽縣,旌陽、枝江兩縣皆屬吳南郡九縣之中。南北朝時,宋文帝元嘉十八年省旌陽縣并入枝江,枝江屬南郡七縣;陳,省枝江,置羅郡,枝江屬羅郡。隋,復置枝江縣,屬南郡。唐肅宗上元元年析江陵置長寧縣,二年將枝江并入長寧,唐代宗大歷六年省長寧復置枝江,屬山南東道江陵府江陵郡。五代十國,高季興父子踞江陵,稱南平國,枝江屬之。宋朝,枝江屬荊湖北路江陵府江陵郡,宋神宗熙寧六年省枝江并入松滋縣,宋哲宗元年復置枝江縣。元朝,屬河南江北行 中書省中興路。明朝屬湖廣布政使司荊州府,明太祖洪武十年五月,省枝江并入松滋,十三年五月復置枝江縣。清朝,枝江屬湖北省荊州府。中華民國元年枝江直屬湖北省;二年實行省、道、縣三級制,枝江屬荊南道;十年分荊南道為荊宜、施鶴兩道,枝江屬荊南道;十六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枝江屬湖北省;二十一年湖北省劃為十一個行政督察區,枝江屬第七行政督察區;二十五年,省改十一個行政督察區為八個行政督察區,枝江屬第四行政督察區。
1949年7月11日枝江解放,屬湖北省宜昌行政區專員公署。1951年,湖北省宜昌行政專員公署改為湖北省人民政府宜昌地區專員公署,枝江屬之。1955年2月22日經國務院批準,省枝江并入宜都縣。1962年10月20日,國務院第117次議決定恢復枝江縣,屬湖北省宜昌地區專員公署。1978年8月,設立宜昌地區行政公署,枝江屬之。1992年3月,宜昌地區行政公署與宜昌市合并為宜昌市,改“地管縣”為“市管縣”,枝江屬宜昌市。1996年7月30日國務院批準撤消枝江縣設立枝江市,所轄行政區域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