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王天后演唱會”將于2012年12月1日20:00至22:30在我市體育中心舉行。為保證演唱會期間城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屆時將對城區部分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現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時間:2012年12月1日18:30開始至演唱會結束觀眾全部撤離現場。
二、體育中心現場交通管制
演唱會進場時(管制時間:18:30-20:30):勝利四路上段(東山大道口至體育場路口)允許車輛由東山大道向體育場路方向行駛,嚴禁逆行,嚴禁車輛沿途停放、掉頭;綠蘿路、體育場路西段(勝利四路至綠蘿路段)允許車輛由東山大道向體育場路方向行駛,嚴禁逆行,嚴禁車輛沿途停放、掉頭;體育場路東段(勝利四路口至東山大道口)允許車輛雙向行駛。以上通行管制措施公汽除外。
演唱會結束后(管制時間:22:00-23:30):勝利四路上段(東山大道口至體育場路口)允許車輛由體育場路向東山大道方向行駛,禁止逆行,嚴禁車輛沿途停放、掉頭;綠蘿路、體育場路西段(勝利四路口至綠蘿路口)允許車輛由體育場路向東山大道方向行駛,嚴禁逆行,嚴禁車輛停放、掉頭;體育場路東段(勝利四路口至東山大道口)允許車輛雙向行駛。以上通行管制措施公汽除外。
三、停車秩序管理
體育場、球類館院內停車場:允許持有《通行證》的車輛、救護車、消防車輛進入停放,禁止其他車輛停放。
觀眾自帶車輛請就近在各停車場或單位院內停放,周邊道路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禁止車輛停放。運送觀眾的公汽可以在體育場路(腫瘤醫院至綠蘿路、三峽職院至勝利三路)兩側停靠。
四、請廣大市民盡量選擇乘坐公共交通或步行前往現場觀看演出。
五、廣大市民、駕駛員要自覺遵守本通告,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管理。違者,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嚴肅處理,對違法停車妨礙交通的,將實施電子拍照或者強制拖離現場。
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