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旅游局《關于2009-2010年湖北省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鄂旅游文[2009]151號),現就我市2009-2010年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1、報名條件
(1)遵守憲法,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導游工作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的本市公民或持有本市暫住證的外省市公民、大專院校在校生和旅游專業中專、職高的應屆畢業生。
根據國家旅游局旅辦發[2008]174號文件規定,符合條件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國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亦可報考。
(2)已獲《導游員資格證書》者可報名加試其他語種,報考所加試語種的“現場導游”考試。
(3)持外省(市)《導游員資格證書》,擬到我市從事導游工作的,需報名參加“現場導游”考試,合格者予以辦理導游證換證手續。
2、報名時間
自文件下發之日開始組織報名,報名截止時間2009年12月25日。
3、報名地點
宜昌市旅游局辦證大廳(市云集路25號旅游廣場二樓)。
4、報名程序及有關事項
(1)報考人員在宜昌旅游信息網(www.ycta.gov.cn)自行下載并認真填寫《湖北省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街道辦事處按要求進行資格審核、簽署意見后,方可報名。
(2)縣市區報考人員由各縣市區旅游局統一組織報名;旅行社從業人員由旅行社統一組織報名;各類符合條件的在校生由學校統一組織報名;其他社會人員可直接到市旅游局報考點報名。
(3)報名時,所有報考人員均需提供《湖北省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附后)、學歷證書、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A4紙復印,原件供核查),半年內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1份,一寸紅底照片四張。
(4)已獲《導游員資格證書》人員,報名申請加試其他語種的考生,需交驗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復印,原件供核查),報考所加試語種的《現場導游》考試,考試合格后,在市旅游局辦理換證手續。
(5)“異地換證”考生報名參加《現場導游》考試時須提供《導游員資格證書》復印件,考試合格后出具當地旅游局的有效證明,在我市辦理導游證換證手續。
(6)考試取得的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證書為全國通用。
二、考前培訓
考生為增強實際應用能力,提高專業素質和業務技能,可按自愿原則報名參加考前培訓。宜昌市考前培訓工作由宜昌市導游管理服務中心(市旅游人力資源發展中心)具體承辦。
三、考試
1、考試科目和內容
(1)筆試為“導游綜合知識”,分“導游專業知識”和“導游相關知識”兩部分,考試時間各為120分鐘。
9:00—11:00 |
導游專業知識 |
①導游業務 |
14:00—16:00 |
導游相關知識 |
①導游執業規范 |
“導游綜合知識”計算總分,120分為合格。
(2)口試為“導游服務能力”,即現場導游,60分合格。采取室內模擬形式,主要內容為:①導游講解能力;②導游規范服務能力;③導游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外語類考生必須用所報考語種的語言進行,并加試口譯(中譯外和外譯中)。
抽簽景點10個,其中全省范圍5個為:長江三峽、神農架、武當山、黃鶴樓、大別山;宜昌市范圍5個為:宜昌市情、三峽大壩、三峽人家、清江畫廊、三游洞。
2、考試時間
筆試時間:全省統一筆試時間2010年3月20日(周六)
宜昌市現場考試時間:2010年3月21日—23日(周日-周二)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0年3月9日至16日,報考人員到報名點領取。現場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3、評卷、發證
(1)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的評卷工作由省旅游局統一組織。
(2)導游資格考試成績于2010年5月12日至2010年6月11日公布,考生可通過拔打027-16868932聲訊電話或登錄湖北旅游網查詢。
(3)自成績公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考生如對自己的成績有疑義,可向省導考辦提出書面查詢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4)收到國家旅游局的資格證書后20個工作日完成資格證書的制作和發放工作。
4、參考資料
湖北省旅游局人教處組織編寫的考試系列參考資料(2009年版)和宜昌市旅游局組織編寫的“走進宜昌、游覽新三峽導游詞”(2006年版),150元/套。
四、費用標準
按照省財政廳、物價局[2004]178號文件,考試報名費:380元/人,其中報名費10元/人,筆試250元/人,現場導游120元/人。加試現場導游130元/人。市旅游局代收代繳,并全部納入省財政專戶管理。
市旅游局導考辦聯系人:廖夢星、洪 佳
電話:0717—6253362 6253862
傳真:0717—6253362
宜昌市旅游局網址:www.ycta.gov.cn
二ОО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