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不低于醉低工資標準
《辦法》規(guī)定,旅行社要按照《勞動法》和《旅行社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與專職導游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旅行社要建立以基本工資加帶團補貼為主體的導游人員薪酬制度,薪酬標準不得低于宜昌市當年度醉低工資標準。
旅行社必須依法為專職導游辦理各類社會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兼職導游須注冊登記
《辦法》規(guī)定,年帶團天數達到60天以上的兼職導游,必須與旅行社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專職從事導游業(yè)務工作,否則導游中心不予辦理借證手續(xù)。
所有兼職導游都必須到導游中心注冊登記,實行統(tǒng)一管理。兼職導游的社會保險由導游人事關系所在單位或者導游本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