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中,興山結合山區(qū)實際,建立四個機制,保障了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有效成效。近3年以來,全縣無死亡3人以上事故,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為群眾口中的“惠民工程”、“救命工程”和“民心工程”。
興山交警大隊專門成立了以大隊長、教導員為正副組長,大隊班子成員及所隊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隱患排查領導小組。大隊領導按照分工,對各轄區(qū)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進行督導,民警按照管段劃分履行日常排查職責。隱患排查工作納入績效考核范疇,切實調動民警工作積極性。
對排查出的各類隱患,屬自身職權范圍內的,3天內上報縣公安局審批后整改。屬其它部門負責的,大隊制作整改建議報告,分別呈送責任單位、縣安監(jiān)局和縣安委會、縣政府。大隊領導與責任單位領導、縣政府分管領導等有關領導進行商談、匯報,隱患不整改不罷休,積極協調有關部門促使隱患早日得到整改。
興山深入開展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受山區(qū)客觀自然條件影響,興山境內道路普遍存在坎高、坡陡、彎急等特點。只要有彎道,絕大部分是急彎;只要道路依山傍水,處處有隱患。為此,在排查隱患、隱患分級、制定整改措施、實施整改等環(huán)節(jié),遵循先急后緩、分步實施的原則,不等不靠,量力而行,保證隱患整改年年有進展、年年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