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給市民營造更加安全、健康、文明的生活環境,深入推進全國文明典范城市創建,市公安局、城管、農業農村部門聯合,從即日起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文明養犬宣傳和犬患整治專項行動,加強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的巡查,重點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遛犬不拴繩、犬便不清理、養犬擾民等突出問題。
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嚴格查處攜犬外出時不掛犬牌、不束犬鏈(繩)等違規行為,實行“三個一律”處罰。即首次違法一律處以警告處罰;違法兩次以上的,一律予以罰款50-200元處罰;對犬只傷人案件,在組織協調救治、糾紛調解的同時,對犬主未采取約束犬只措施的行為依法查處,一律處以罰款處罰。
對犬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場所排放糞便未及時清除的,將責令養犬人予以清除,可以并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對飼養的犬只未按照規定定期進行狂犬病免疫接種的,醉高可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未按照規定處理或者隨意棄置病死動物、病害動物產品的,醉高可處十萬元以下罰款。市民可委托動物無害化處理中心對病死犬、貓進行無害化處理,也可以委托動物診療機構交由動物無害化處理中心進行無害化處理。
三部門聯合倡議:依法養犬、規范養犬、文明養犬,做到養犬要登記,定期種疫苗,不養禁養犬,犬只不遺棄;遛犬牽犬繩,主動避他人,犬便要清理,傷人要擔責。希望廣大愛犬人士、社會組織與各職能部門共同努力,對不文明養犬現象進行勸導,為市民群眾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為文明典范城市助力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