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宜昌市住建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堅決遏制惡意炒房行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該《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锻ㄖ访鞔_:在城區(含夷陵區)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的,自簽訂商品住房網簽合同之日起,2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同時,對商品住房申報價格過高且不接受政府價格指導的項目,暫緩辦理預售許可、合同網簽備案、現房銷售備案。對分期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上市間隔時間6個月以內的,不得調整指導價格。
《通知》還要求,各級住建(房管)部門要及時向屬地人民政府報告,牽頭建立房地產市場調控會商領導小組,互通共享全市房地產市場交易、供地、金融等信息和政策,定期召開專題會商會議,加強市場研判,加強政策研究,加強風險防控,扎實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
報價過高樓盤一律暫緩預售
自本《通知》施行后,在城區(含夷陵區)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的,自簽訂商品住房網簽合同之日起,2年內不得上市交易。《通知》指出,要嚴格控制商品住房價格漲幅,確保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漲幅與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相適應;對商品住房申報價格過高且不接受政府價格指導的項目,一律暫緩辦理預售許可、合同網簽備案、現房銷售備案;對分期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上市間隔時間6個月以內的,不得調整指導價格。
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小于6個月的縣(市、區),要加快商品住房預售審批節奏,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加快商品住房項目上市進度,加大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增加商品住房供給。
準售房源全公開不得夜間開盤
《通知》明確提出,要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
房地產開發企業要落實住建部《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要求,嚴禁文件所列9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取得預售許可后,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開盤時間控制在8:30至18:00之間,不得夜間開盤和開展銷售活動;公開銷售后5個工作日內,須向住建(房管)部門報告房屋銷售情況,提交認購人名單;銷售完畢前,應定期向住建(房管)部門報告銷售進度;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要求或變相要求購房人簽署自愿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的書面文件。
房地產商內定房源將嚴處
《通知》要求,要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
各級住建(房管)部門要建立售前約談與承諾制度,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要約談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人,對商品房預售、施工安全、交付使用等關鍵環節提出具體要求,并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規范開展銷售活動的書面承諾;強化商品房資金監管,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相關規定,對預售資金專用賬戶及其資金實行動態管理。
要持續深入開展房地產中介市場專項整治,通過開展日常巡查、受理投訴舉報、專項檢查等方式,做好房地產經紀機構巡查和查處工作,及時有效處理房地產中介市場突出問題;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虛假搖號、內定房源、發布虛假廣告、捂盤惜售、制造市場恐慌、協助規避調控措施等違法違規行為,要與國土、金融、工商、稅務、物價等部門嚴肅查處。
發展租賃市場滿足多層次需求
《通知》提出,各級住建(房管)部門要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拓寬經營范圍,從單一的開發銷售向租購并舉模式轉型,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開展租賃業務,滿足居民多層次住房需求;加強住房租賃信息發布管理,確保發布的房源信息真實、全面,保障租賃當事人權益;搭建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建立和完善住房租賃企業、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等各類住房租賃市場主體的信用管理體系,全面建立租賃市場主體信用記錄。